防城港交通违章罚款标准及扣分标准

导语 防城港交通违章罚款标准是什么?防城港交通违章扣分标准是什么?小编整理了防城港交通违章罚款标准及扣分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扣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没有达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有达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8、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驾驶 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2、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3、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没有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3、不按规定会车的;

  4、不按规定倒车的;

  5、摩托车后座乘坐没有满12周岁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6、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7、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罚款标准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500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2000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200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500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2000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20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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