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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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申请五保户供养
防城港市五保户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5-07-03 09:12:48
办理条件

1、有本市户籍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3、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

1、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2、书面申请书

3、户口簿

4、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由申请人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

3、村委会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表送镇民政科 审批;

4、镇民政科对申请人进行审批;

5、村委会与申请人签定五保供养协议,由镇民政科发给《五保户供养证》;

6、从签定供养协议后,根据各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和五保户的个人意愿,实行集中或分散供养;

办理地点

防城港民政局

地址:防城港市中华路7号

邮编:538001

联系电话:0770-282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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