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导语 防城港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防城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中心提供,原件一份);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中心提供,原件一份);

  3、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6、职工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

  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携相关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为单位设立帐户。

  办理时限:法定时间20天,承诺时间3天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770)2880832

  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770)2883116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中段

  办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夏季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