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电子护照指纹须知

导语 防城港电子护照指纹需要我们了解些什么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您。

  为进一步提高证件的安全防伪性能,根据外交部的统一部署,自2014年10月1日起,广西将全面颁发含指纹信息的因公电子护照,即在新发电子护照中添加持照人的指纹和签名信息。来宾市外侨办于8月底已完成信息采集的设备安装。今后来宾市因公出国人员申请颁发新护照需到市外侨办进行指纹及签名信息采集,采集人员将严格核对申请人身份,防范弄虚作假,保障持照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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