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80%

导语 从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全市已有1153个单位共计4.78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达80.07%。中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约2.2亿元,近1600户职工在中心取得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圆了自己的住房梦。

  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覆盖率直接影响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提高。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缴存比例,使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大幅提高。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管理透明度,提高干部职工缴存积极性。

  去年,结合庆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5周年,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印发了10000副宣传扑克,给参加缴存的5万名职工邮寄了2次个人余额对账单,定制了5万册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逐步发放。主动要求进行审计,通过媒体对经审计得出的2006年度中心财务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完成2006年度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目核对及2007年度缴交标准等相关信息的录入、分配工作。完成年度决算,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财务收支报告和管理费用财务收支报告。这些举措,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加深了单位和广大职工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

  ——创新方法,设立试点,提高缴存覆盖率。

  继2006年下半年在全区率先设立试点,为部分非公有经济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中心继续在市本级选择新开发的西湾恒信花园、防城区江畔明珠花园作为试点,为部分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今后进一步提高缴存覆盖面打下了基础。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查找和分析提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覆盖率的薄弱环节。对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群体进行分类,寻找提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覆盖率的突破口;重视财政应缴单位特别是区、县(市)财政应缴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工作;力争通过各种途径,促使财政应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资金的落实。加强维护区、县(市)职工的权益,主动到区、县(市)政府对长期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财政应缴部分按时到位。经过努力,全市已有1153个单位共计4.78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07%,其中市区(包括港口区、防城区)达到84%,东兴市达到81.54%,上思县达到67.42%。

  ——关注民生,用足用活政策,提高职工缴存比例。

  经向自治区申请并获批复同意,2007年1月1日开始,防城港市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5%,并建立5%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各区、县(市)有条件的单位也参照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低的上思县也从原来的5%提高到了8%。随着职工缴存比例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年归集额大大提高,仅市本级每年财政应缴部分就由原来的750万增加到了1400万元,大大提高了防城港市干部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

  ——加强监管,积极稳妥开展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力度,是最大限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建购住房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有效运作的关键。去年上半年开始,中心对市本级的贷款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继续执行“多缴多贷,少缴少贷,不缴不贷”的政策;区、县(市)执行积极的贷款政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内选择了2个试点,为非公有制经济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允许他们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特别是去年4-6月份,中心领导利用休息时间亲自带队为中电广西防城港公司的职工提供异地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解决来自五湖四海的近250户的职工住房困难,为其发放4000多万元的住房贷款。去年9月份以来又在防城区源发·江畔明珠设立试点发放了100多户约1300万元个人委托贷款。这种积极的尝试扩大了享受住房制度群体的受益面,解决了这部分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经统计,截至2007年末,中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约2.2 亿元,近1600户职工在中心取得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圆了自己的住房梦。其中,去年共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727 户,比上年增加353户,贷款金额近1.14亿元,比上年增加6446万元。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开展。

  继续完善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增加高素质计算机人员,成立技术攻关小组,力争实现中心管理系统和受委托银行部分数据实现同步,便于职工办理业务同时加强中心对所发放的贷款进行监督和管理。继续与工行合作,在全区14个中心率先实现部分业务的网上即时办理,去年为350名职工网上办理了3000 万元的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为370 名职工在网上办理了6000多万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业务。

  结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去年9月份,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专办服务窗口,指定了4名首问负责人,严格按照业务办理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3日内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缩短为当日办结;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缩短为“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做到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大大提高了业务办结效率。同时为到防城港市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获得绿卡的所有企业提供业务办理对外承诺时限缩短一半的优惠待遇,并为重点投资企业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去年底,中心还将原来设在中心一楼的“归集大厅”设为办事大厅,真正“一站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经过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去年全市公积金归集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 1.39亿元,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的主要考核任务,完成自治区下达全年考核任务185.2%。按时给全市4.78万名职工计付住房公积金利息400多万元;为近4000 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5055万元,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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